案情简介
韩某、张某等8名农民工跟随包工头谭某在某建设公司承建的项目工地务工至2022年工程结束。2024年2月韩某等8人向区总工会求助,反映被拖欠工资合计11万余元。经调查,某建设公司将项目承包给廖某,廖某分包给谭某。工程结束后,建设公司已向廖某结清项目款,但廖某未向谭某结清工程款,且目前廖某已失去联系,致使谭某无力支付韩某等人的劳动报酬。
调解过程
了解该情况后,伍家岗区总工会随即对接区法律援助中心,中心为农民工指派了法律援助律师对案件进行经调查取证,取得了包工头谭某的欠条这份关键证据。随后律师指导韩某等向伍家岗区人民法院递交了起诉申请材料。区法院委托伍家岗区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对本案开展诉前调解。
调解过程中,调解员采取关怀疏导与释法说理“两步走”的调解策略:
第一步是平息“明火”、避免事态升级。调解员将心比心、换位思考,向被欠薪方表达对其处境的理解和同情,充分安抚当事人的情绪,同时就劳动法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普及,用法治的力量让当事人服下“定心丸”。
第二步是浇灭“暗焰”、解决燃眉之急。经调查询问,调解员了解到谭某与被欠薪的8名农民工经常合作,且在之前多次项目中都按期完工结账,此次拖欠薪酬非有意为之,而是廖某未向其结清工程款,且无法与廖某取得联系。掌握这一情况后,调解员以情切入、以法服人,一方面将谭某的难处告知被欠薪的农民工,希望他们念及旧情,为谭某宽限一定还款时限,另一方面为谭某普及民法典和劳动法中的相关规定,告知谭某无论廖某是否结清工程款,其都应履行支付劳动报酬的义务。
调解结果
经协商一致,谭某与8名农民工签订调解协议,约定谭某于2024年12月31日前结清韩某等被拖欠的工资11万余元。调解协议签订后,调解员协助8名农民工向伍家岗区人民法院申请对协议进行司法确认,为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。
另外,为解决问题源头,调解员将相关情况向伍家岗区劳动者合法权益保障工作室进行反馈。工作室与伍家岗区检察院对接协作,成功与廖某取得联系,并对他进行了普法教育、强调了法律责任,促使廖某最终同意结清工程款,并于2024年5月24日来到调解现场,直接向2名农民工结清工资,并承诺余下工程款将在2024年12月31日前向谭某兑现。案件点评
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农民工“讨薪”纠纷,涉及到8名农民工的切身利益,通过法院、总工会、法律援助中心、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和检察院五方通力合作,高效化解了该纠纷,用时不到3个月,有效维护了农民工合法权益,以实际行动诠释了人民调解“为民服务”的深刻内涵。END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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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伍家岗区司法局
编辑:荆小楚
审核:陈 乾
终审:韩 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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