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言
家中老人百年归寿,有多名子女,其过世后,留下的遗产子女们该如何继承呢?哪些情况平均分配,那些情况无需平均分配呢?
围绕这些常见的纠纷,今天来和君霖章诚一起来看下吧。
继承开始后,按照法定继承办理;有遗嘱的,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;有遗赠扶养协议的,按照协议办理。在被继承人没有订立遗嘱的情况下,应按法定继承方式分割遗产。
Part.01
哪些财产可以被继承?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
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
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。
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,不得继承。
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。
《民法典》总则编将自然人可以继承的财产权利概括为五大类:(一)物权;(二)债权;(三)知识产权;(四)投资获得的权益;(五)其他财产性权利。
遗产的范围需要从三个方面把握:
遗产首先是财产或财产性权益,人格权、人身权或相关权益等非财产性权利不得作为遗产继承;
遗产必须是合法的财产权,非法的财产权不属于遗产的范围;
遗产必须是被继承人个人的财产,非个人财产不属于遗产的范围。
Part.02
遗产的处理方式有哪些?
作为所有权人,每个人都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处分自己所有的财产。根据被继承人生前对自己所有的财产是否提前进行安排,遗产处理的方式可以分为以下四种:
遗嘱继承、法定继承、遗赠、遗赠扶养协议。
Part.03
遗嘱继承顺序?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
第一千一百二十条
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:(一)配偶、子女、父母;(二)兄弟姐妹、祖父母、外祖父母。继承开始后,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,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;
根据《民法典》继承编第1127条可知,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,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。
如果被继承人无上述1127条中的继承人,《民法典》继承编第1129条对其作出了补充规定,丧偶儿媳对公婆,丧偶女婿对岳父母,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,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。
因此,在法定继承方式中,第一顺序继承人被限定在配偶、子女、父母和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、丧偶女婿的范围内,以保障被继承人的权益。
Part.04
有多名子女时,遗产如何进行分配?
《民法典》继承编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,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,一般应当均等。
特殊情况:
01
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,分配遗产时,应当予以照顾。
02
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抚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,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。
03
有抚养能力和有抚养条件的继承人,不尽抚养义务的,分配遗产时,应当不分或者少分。
04
继承人协商同意的,也可以不均等。
如果继承人之间因遗产继承产生纠纷时, 各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、和睦团结的精神,协商处理继承问题。
君霖章诚律师提醒:关于遗产分割的时间、办法和份额,可由继承人协商确定。如协商不成的,建议及时寻求专业律师建议,必要时向法院提起诉讼尽快定纷止争。
法条链接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
第一千一百三十条
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,一般应当均等。
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,分配遗产时,应当予以照顾。
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,分配遗产时,可以多分。
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,不尽扶养义务的,分配遗产时,应当不分或者少分。
继承人协商同意的,也可以不均等。
来源:上海君霖章诚律师事务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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